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享有的权利。侵犯名誉权,就是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名誉权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就明确了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以侮辱、诽谤等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名誉。 如果名誉权受到侵犯,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据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涉及侵犯名誉权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侵犯名誉权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如果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构成犯罪,还会涉及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当我们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证人证言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