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打架先动手在法律上会怎样处理?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的手,然后我们就打起来了。现在事情还没解决,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先动手的人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会负主要责任吗?具体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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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两个人打架先动手的情况处理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首先,要明确几个重要概念。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正当防卫则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打架造成他人轻微伤,先动手者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即便对方先动手,但如果还手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还手者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参与打架而受到处罚。 而当打架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结果时,就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先动手者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不过,先动手并不绝对意味着承担全部责任。若后动手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么后动手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要考量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防卫行为是否必要等因素。如果后动手者在对方停止攻击后仍继续伤害对方,那就可能不属于正当防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总之,具体责任认定需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由执法司法机关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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