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问题时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当公司出现问题时,法人和股东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来看看法人的责任。法人是公司在法律上的代表,在很多情况下,法人需要为公司的行为负责。从民事责任方面来说,如果公司因为合同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法人可能要代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法人存在滥用职权等行为,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法人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事务,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法人就可能要对这笔债务负责。 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公司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像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未及时公示企业信息等,法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罚款、警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措施。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公司实施了犯罪行为,比如单位行贿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除了对公司判处罚金外,法人作为主要负责人,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于单位犯罪的具体规定。 接着说说股东的责任。股东一般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责任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按照规定足额出资了,在公司出现问题时,股东通常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那么股东就需要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目的是防止股东利用公司形式侵害债权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