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到如何定责?


在未成年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到的事件中,定责是一个依据多方面情况来综合判断的过程。 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看看事故是怎么发生的,谁在其中有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而交通规则,则是大家在道路上都需要遵守的行为准则,违反了这些规则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里虽然说的是机动车,但在实际处理中,电动车在很多情况下也参照类似的原则。 具体到未成年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到的情况,如果未成年人在过马路时是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走,比如是绿灯亮起正常通过人行横道,而骑电动车的人闯红灯或者超速行驶,那么一般来说骑电动车的人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因为他违反了交通规则,其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相反,如果未成年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比如在红灯时强行过马路,或者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随意横穿马路,而骑电动车的人正常行驶且没有超速等违规行为,那么未成年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不过,由于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责任往往由监护人来承担部分或者全部。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例如,未成年人在过马路时注意力不集中,没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而骑电动车的人速度稍微快了一些,没有及时刹车。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具体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证据来确定。 在发生这样的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查和处理。交警会通过查看现场、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方式,来确定事故的责任。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