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物业收取电费的标准是多少?
我 在物流园区有个仓库,园区物业收的电费感觉比平时家里用的贵很多。我不太清楚物流园区物业收取电费有没有一个标准,还是他们可以随意定价。我想知道这个标准到底是多少,我不想被多收电费,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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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流园区物业收取电费的标准前,我们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转供电”,简单来说,就是物业等主体从供电企业购电后,再转售给园区内的用户。一般而言,物流园区物业通常是转供电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这就意味着物业不能随意提高电价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相关政策也强调,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以广东省为例,明确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在转供电环节加收其他费用,终端用户当月到户电价应等于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也就是说,如果当地目录销售电价是每度电0.6元,物业就应该按这个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不能额外加价。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一些合理的损耗等因素,部分地区允许物业在一定范围内加收费用,但这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公示。比如,经过审批后,允许加收不超过总电费5%的损耗费用。所以,物流园区物业收取电费,首先要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执行,若涉及合理损耗等需额外收费的情况,必须有合法依据并公示。若遇到物业违规收费,用户可向当地的 价格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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