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公摊水电该如何收取?
我住在一个小区,物业每个月收物业费的时候还会收公摊水电费,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公摊水电到底该怎么收。是有固定标准,还是物业可以随意定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物业收得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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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中的公摊水电,指的是小区公共区域运行所产生的水电费用,比如楼道照明、电梯用电、小区景观用水用电等,这些费用会分摊到每个业主头上。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来说,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会约定公摊水电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 通常有两种常见的收取方式。一种是包干制,就是把公摊水电费包含在物业费里,业主按照固定的物业费标准缴纳费用,不再额外支付公摊水电费。这种方式下,无论实际公摊水电费用是多少,都由物业公司承担盈亏。例如,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月每平方米物业费是 3 元,其中就涵盖了公摊水电费,那么业主就按此标准缴纳。 另一种是酬金制,这种方式下,物业公司会单独核算公摊水电费用,然后按照业主的房屋面积等比例进行分摊。业主除了缴纳物业费外,还需要按照核算后的金额缴纳公摊水电费。比如,小区一个月的公摊水电费总共是 10000 元,小区房屋总面积是 10000 平方米,那么每平方米需要分摊 1 元的公摊水电费,业主就按照自己房屋的面积乘以这个分摊标准来缴费。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公摊水电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协商确定。并且,物业公司有义务定期公布公摊水电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如果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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