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走廊照明费的物业费合理吗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最近物业说要收取走廊照明费,可我已经交了物业费。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这种收费是否有依据,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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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走廊照明费的物业费是否合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服务费 。如果合同明确写明物业费涵盖了公共区域包括走廊照明等所有必需支出,那么物业再单独收取走廊照明费就不合理。比如合同约定物业费包含公共区域水电费,物业又收走廊照明费,这就不恰当。 其次,若合同允许物业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成本变动调整费用项目,或者经过业主大会事先批准,那么物业公司有资格收取这笔额外费用。因为实际经营成本变化可能导致原来的物业费不足以维持公共区域照明等开支,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也是尊重业主的决策权。 另外,正常情况下,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费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走廊照明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设施设备,其日常照明运行费用通常属于物业管理费用范畴。在签订的物业合同内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另行收取公共照明费没有合法依据。 作为业主,如果遇到物业收取走廊照明费,有权向物业公司索取费用的详细依据。要是觉得收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还能向相关部门如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费用等关键事项。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重大事项需要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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