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铺房交了物业费后水电费能多收吗?

我租了间商铺,每个月都按时交物业费。但最近物业说水电费要多收点,可我觉得交了物业费,水电费就该按正常标准收。我不太清楚物业这么做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商铺房交了物业费之后,水电费是不是可以多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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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电费收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商铺房交了物业费之后水电费是否可以多收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物业费,简单来说,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而水电费则是根据实际使用的水电数量,按照供水供电单位规定的价格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表明,物业费和水电费是不同性质的费用,各自有其收费依据。 再看水电费的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也规定,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这说明,供水供电单位是水电费的合法收取主体,并且收费标准是由相关部门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就是说,物业在代收水电费时,只能按照供水供电单位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不能多收。 所以,一般情况下,商铺房交了物业费之后,水电费是不可以多收的。如果物业擅自提高水电费价格,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价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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