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商标驳回复审是怎样的?
我申请了一个‘长寿’商标,结果被驳回了。我觉得这个商标挺有意义的,想申请复审,但不太清楚这个复审的流程、条件这些是怎样的,也不知道能不能复审成功,所以想了解下长寿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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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程序。 首先解释一下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可能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比如‘长寿’这个词,如果作为商标,可能被认为过于通用,无法使消费者将其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来源相联系。也可能是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即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关于商标驳回复审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交复审申请书、证明材料等文件。在复审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阐述自己的理由,比如说明‘长寿’商标具有独特的含义、使用情况等,以证明该商标应该被核准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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