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了几年,现在打算分开,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我们一起买了车和一些家具,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同居期间的财产该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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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同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种是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我们这里主要讨论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 首先来理解几个关键概念。同居期间财产是指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通过共同劳动、经营或其他合法途径所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在同居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以及在同居期间明确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获得的财产,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等额分割。例如,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出资比例为6:4,那么分割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同时,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般不用返还。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在分手时可能会被要求返还。比如一方为了和另一方结婚,赠送了昂贵的首饰,分手后要求返还,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共同借了钱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总之,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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