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是什么?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方面的问题,现在打算去做医疗事故鉴定,但不清楚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想了解一下,做医疗事故鉴定时,患者一方和医疗机构一方分别要提供什么材料,有没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准备的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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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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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以及事故责任归属的重要程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不同主体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需要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简单来说,就是要把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所有相关记录和实物都准备好,以便全面呈现医疗过程。 对于患者一方,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与该医疗事件的关联。如果患者委托了代理人参与鉴定,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此外,患者也可以提供自己掌握的与医疗过程有关的材料,比如门诊病历、自己保存的检查报告等,这些材料有助于更全面地反映医疗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到医疗产品质量问题时,可能需要额外提供与该医疗产品相关的资料,如产品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同时,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医疗过程中的某些情况,证人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补充材料提交。总之,准备充分且准确的材料,对于顺利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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