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最基本的材料就是离婚起诉状。它是你向法院表达离婚诉求及理由的重要文书,里面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详细说明你的离婚请求,比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次,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身份证是用来证明你的身份,结婚证则是证明你和对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结婚证丢失了,你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来代替。 再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这些材料能帮助法院确定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从而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这是为了确定子女的身份信息,便于法院处理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 另外,如果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一并带上。比如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