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拆迁评估是怎样进行的?
我有一套自建房屋,现在面临拆迁。我不太清楚这个自建房屋拆迁评估到底是怎么回事,评估的标准、流程这些都是怎样的,也担心评估结果不合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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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拆迁评估是在房屋面临拆迁时,由专业的评估机构依据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对自建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这一评估结果将作为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 在评估方法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市场法就是参照类似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比如周边有类似的自建房屋近期进行了买卖,其价格就可以作为参考。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的自建房屋,通过估算未来的收益来确定房屋价值。成本法是按照重新建造该房屋所需的成本,再考虑折旧等因素来评估。假设开发法一般用于待开发土地上的自建房屋评估。 评估流程方面,首先是选定评估机构。根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选定好评估机构后,评估机构会安排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之后,评估机构根据实地查勘情况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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