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我马上要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了,心里有点没底。听说合同里有些条款可能暗藏陷阱,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注意些什么。就怕签了之后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问问大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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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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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诸多重要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这些主体都适用本法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其次,合同内容要完备。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些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它们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比如,劳动报酬条款明确了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条款确保劳动者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 再者,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些规定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另外,要注意合同的签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据可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最后,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于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要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例如,有些合同中可能存在限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如规定劳动者不能享受法定的休假权利、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却不支付加班费等,这些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修改或拒绝签订。 总之,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职业生涯中的重要环节,劳动者应当认真对待,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内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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