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含义是什么?
我在和朋友一起投资一个项目,朋友让我做隐名股东。我不太明白隐名股东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会有哪些权利和风险。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隐名股东是怎么定义的,这样我心里能有个底,也好决定要不要做隐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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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简单来说,就是实际出资了,对公司享有投资权益,但是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这些对外公开的文件中没有记载其姓名或名称的人。隐名股东又被称作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存在的情况一般是因为某些原因,他们不方便或者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的相关登记文件上,于是就和别人达成协议,由显名股东(也就是在登记文件上记载的股东)代替他们在名义上持有股份。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明确了隐名股东虽然没有登记在相关文件上,但是他们基于和显名股东的协议,是享有投资权益的。 不过,隐名股东虽然享有投资权益,但是要想显名成为真正在登记文件上的股东,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依据上述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隐名股东要想正式成为公司股东,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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