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想知道该如何通过行政程序来处理。我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步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申请,以及整个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等问题。希望了解一下完整的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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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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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是指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卫生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一系列步骤。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提出处理申请。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既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若争议涉及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也可直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里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该条明确指出,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自收到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卫生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若符合受理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这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的。 若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材料,也可以组织调查,听取患者、医疗机构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还会组织专家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接下来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专家会依据相关材料和事实,对医疗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最后是处理决定。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鉴定结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可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总之,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是一个严谨且有法可依的过程,它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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