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发生医疗事故该找谁说理?
我在三甲医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心里特别着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找谁来解决问题,让自己得到应有的说法和赔偿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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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三甲医院遭遇医疗事故时,有多个途径可以寻求说理和解决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一步,可以先和医院进行沟通协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患者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自己的诉求,医院方面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和医院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另外,患者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患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通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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