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该找谁来赔偿?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身体受到了伤害,不知道该找哪些人或者机构来承担赔偿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发生医疗事故后,赔偿主体到底是谁,该通过什么方式确定赔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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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确定赔偿主体是解决赔偿问题的关键。通俗来讲,赔偿主体就是在医疗事故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者机构。 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是主要的赔偿主体。这是因为,医生等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安排下进行医疗活动的,他们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是在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发生了医疗事故,且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那么患者就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是医疗器械存在缺陷导致的医疗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这种情况下,医疗器械的生产者、销售者等也可能成为赔偿主体。 此外,如果医务人员是在非法行医的情况下导致医疗事故,那么实施非法行医的个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机构的正常职务行为,所以责任由个人承担。总之,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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