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要做什么鉴定?


在医患纠纷中,常见的鉴定主要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的是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依据,侧重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划分。 医疗损害鉴定,通常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依法申请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损害鉴定更侧重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等,是民事诉讼中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重要依据。 简单来说,如果您想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来处理医患纠纷,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比较合适;要是您打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医疗损害鉴定在司法程序中更常用。不过,具体选择哪种鉴定,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纠纷处理的进展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