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应该找哪些途径解决?


当遇到医疗纠纷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以选择的解决途径: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指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医疗纠纷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还能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由中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促成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指出,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再者是行政调解。这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 最后是提起诉讼。如果前面几种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医疗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为患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