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鉴定,想了解下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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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处理医疗纠纷时非常重要的环节,它能帮助明确事故责任和性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是鉴定的提起,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就是患者和医院都同意一起找鉴定机构来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然后是鉴定的受理,医学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接着是鉴定的过程,会成立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时会对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必要时还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答辩。最后是鉴定结论的作出,专家鉴定组会根据调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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