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全责应该赔付多少钱?


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医院被认定为全责,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计算。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事故赔偿所涉及的范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下面我们分别来看各项赔偿的计算方式。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也就是说,患者因为这次医疗事故后续治疗的费用,医院也需要承担。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原本每月工资5000元,因为医疗事故误工3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15000元;如果患者收入过高,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就按照规定的3倍上限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例如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是每天50元,患者住院2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0元。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患者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2万元,患者不满60岁,那么最多可以获得60万元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实际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等,按照上述规定来准确计算。同时,如果医患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