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最低是几年?
我想了解下监外执行的时间规定。我有个亲戚涉及监外执行相关情况,不知道这监外执行的时间有没有下限,最低得执行几年呢?心里一直没底,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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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监外执行的最低期限。监外执行的期限主要取决于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的持续时间。比如因为严重疾病保外就医的,当疾病痊愈不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时,就要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监外执行通常持续到怀孕结束以及哺乳期结束。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的情形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司法机关就会及时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所以,监外执行的时间长短是和具体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紧密相关的,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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