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精神病患者的子女必须承担责任吗?

我家里有位患精神病的长辈,现在大家讨论照顾和责任承担问题,有人说作为子女就必须负责。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是不是这样规定的,想知道子女是不是有绝对必须承担的责任,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不承担呢?
展开 view-more
  • #监护责任
  • #赡养义务
  • #精神病患者
  • #法定监护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精神病患者的子女是否必须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监护责任这个概念。监护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对那些不能完全照顾自己、保护自己权益的人,安排专人来照顾他们的生活、保护他们的财产,代表他们处理一些法律事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子女是精神病患者法定的监护人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监护人,并且监护顺序是有先后的。如果患者有配偶,并且配偶有监护能力,那么配偶优先承担监护责任。 另外,关于赡养责任,如果精神病患者是子女的父母,子女在一般情况下是有赡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如果子女自身存在没有经济能力、没有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承担赡养责任,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比如子女本身是严重残疾,没有收入来源,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其承担责任就不合理。所以,精神病患者的子女不是绝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