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首先,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自己都没办法养活自己,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这种情况下法律考虑到子女的实际困难,允许免除赡养义务。比如,子女因意外导致重度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来源,就可能符合这一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侧面也反映出如果子女自身存在严重困难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 其次,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也能免除。这是考虑到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如果子女及其家庭连当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达不到,确实没有能力去承担赡养责任。例如,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水平标准较高,而子女及其家庭成员收入微薄,难以维持日常开销,就可能符合此条。 最后,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父母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可以免除赡养义务。这是因为父母的严重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子女的权益,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和法律准则。不过,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比如父母曾长期虐待子女,给子女带来极大的身心伤害,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符合上述情形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严重犯罪行为:这里指父母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子女在身体、心理或经济上的严重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