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案件是否必须移交检察院?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目前案件在公安机关这边。我不太清楚后续流程,想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最后都得移交给检察院处理呢?是有什么情况就必须移交,还是存在不用移交的情况呀?
展开 view-more
  • #刑事案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刑事案件并不一定都要移交检察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案件不需要移交检察院。比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这些情形,就不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而是直接撤销案件。 此外,还有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这一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