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
我涉及一个案件,现在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我不太清楚后续 流程,想知道公安机关一般会在什么情况下把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呢?是证据充足就要移交,还是有其他条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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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主要涉及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而检察院则承担着审查起诉等重要职能。
当公安机关对一个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并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这里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指的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都已经查明,比如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都清晰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是有严格标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没有合理的疑问指向其他可能性,并且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时,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准确等,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证据不足等不符合起诉条件,可能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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