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会如何处理?

我想了解下,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一般会怎么做呀?是不是直接就起诉了呢?我有个案子到这一步了,心里特别没底,想知道检察院的处理流程和依据,好有个心理准备。
展开 view-more
  • #移送起诉
  • #检察院审查
  • #刑事诉讼
  • #起诉决定
  • #不起诉决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有着一套严谨的处理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检察院会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方面。这一审查过程就像是一场细致的“体检”,确保案件的各个方面都符合法律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也就是说,检察院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案件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在审查之后,检察院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要是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