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哪些规定?
我在城市里有套房子,最近听说要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太清楚国家在这方面有啥规定。这费用该咋收,收多少,有啥标准和流程,我都想了解一下,免得稀里糊涂被乱收费。
展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在国家层面,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并没有统一的、专门的法律进行详细规定,但一些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会涉及到这方面内容。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政府性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管理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要求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从各地来看,不同地方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一般来说,征收主体通常是当地的住建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征收标准方面,各地差异较大,会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建设成本等因素。有的地方会按照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每平方米收取一定金额;有的则会根据项目的性质,如商业项目、住宅项目等设置不同的征收标准。 在征收流程上,通常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时,需要向征收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征收部门审核后确定应缴纳的配套费金额,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费用。如果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配套费,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滞纳金等。同时,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减免。减免条件一般由各地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比如保障性住房项目、公益事业项目等可能会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公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搜查个人住所?
- 1069开头称信用卡逾期要起诉,这种情况是真实的吗?若遇到该如何处理?
- 故意伤害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旷工后领导有权利将员工赶出宿舍吗?
- 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对方发信息骂人骚扰该如何处理?
- 直系亲属坐牢会影响自己考教师吗?
- 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 冷饮厅单间是否可以住人?
- 个人在哈市缴纳社保是几月几号交?
- 仲裁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情况是怎样的?
- 女方离婚时放弃财产该怎么写?
- 抵押权的转让是否需要当事人同意?
- 被银行起诉了还可以协商还款吗?
- 当事人陈述能否作为定案依据,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是怎样的?
大家都在问
- 公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搜查个人住所?
- 1069开头称信用卡逾期要起诉,这种情况是真实的吗?若遇到该如何处理?
- 故意伤害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旷工后领导有权利将员工赶出宿舍吗?
- 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对方发信息骂人骚扰该如何处理?
- 直系亲属坐牢会影响自己考教师吗?
- 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 冷饮厅单间是否可以住人?
- 个人在哈市缴纳社保是几月几号交?
- 仲裁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情况是怎样的?
- 女方离婚时放弃财产该怎么写?
- 抵押权的转让是否需要当事人同意?
- 被银行起诉了还可以协商还款吗?
- 当事人陈述能否作为定案依据,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