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配套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我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城市基础配套费要交契税。但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大家,城市基础配套费到底需不需要交契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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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配套费是需要缴纳契税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契税和城市基础配套费的概念。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而城市基础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进一步明确,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这里的城市基础配套费属于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市政建设配套费的范畴。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来看,城市基础配套费是契税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所以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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