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效遗嘱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我最近在考虑立遗嘱的事情,但是不太清楚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我担心自己立的遗嘱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想了解一下有效遗嘱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这样我才能确保我的意愿能在我去世后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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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可能是有效的。比如一个成年人,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具备遗嘱能力;而未成年人或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就不具备遗嘱能力。 其次,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内心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的,或者是被篡改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例如,有人威胁遗嘱人按照其要求立遗嘱,这样的遗嘱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无效的。 再者,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比如遗嘱人的某个子女因为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遗嘱就不能把所有财产都处分掉,而要给这个子女留下必要的份额。 另外,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这部分遗嘱内容是无效的。比如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不能把整个夫妻共同财产都通过遗嘱进行处分。 最后,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在遗嘱继承中的体现。如果遗嘱的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将财产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总之,要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全面考虑以上这些条件,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在遗嘱人去世后,让遗嘱顺利地执行,实现遗嘱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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