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公告后要开庭吗?
我收到了法院登报公告的通知,不太清楚这登报公告之后是不是就意味着要开庭了呀。我也没什么法律方面的经验,不太懂这个流程,就想问问登报公告之后到底需 不需要开庭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程序里,登报公告是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方式。当法院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让当事人收到诉讼文书时,就会采用登报公告送达。
关于登报公告后是否要开庭,答案是通常会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当公告送达完成后,就相当于当事人已经收到了相关诉讼文书。
只要送达程序完成,且案件符合开庭条件,法院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安排开庭审理。比如原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法院会在公告期满后,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开庭时间,以保证诉讼程序能够正常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有序。所以,一般登报公告之后,后续大概率是要开庭的。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