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房子需要过户吗?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房子是否需要过户,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 从物权变动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子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也就是说,如果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从物权层面上讲,房子的所有权可能并没有真正转移。 不过户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虽然有婚内财产协议,但未过户的情况下,从外部来看房子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原产权人有可能瞒着另一方将房子进行抵押、出售等处分行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即使有协议,未过户的一方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麻烦和不确定性。 而过户也有诸多好处。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子的所有权就明确地转移到约定的一方名下,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而且在涉及房屋的后续处置,如再次买卖、赠与等时,手续会更加顺畅。 所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为了更好地保障约定中获得房子一方的权益,建议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如果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过户,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婚内财产协议,在条件允许时尽快办理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