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应该告谁?
我名下有套房产,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不知道该告谁,是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还是那个偷偷过户我房产的人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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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确定起诉对象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他人通过伪造文件、假冒您的身份等非法手段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实施这些非法行为的人侵犯了您的财产权益,您可以将其列为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侵权人要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如果房产登记部门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比如没有严格核实身份信息、文件真实性等,导致房产被错误过户,那么房产登记部门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若登记机构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可以将房产登记部门列为被告。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同时将侵权人和存在过错的登记部门列为共同被告,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您的房产登记,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您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房产的原始资料、发现过户异常的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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