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签字过户房产证是否有效?
我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有人冒名签字把房产证过户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过户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我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还有就是能不能让冒名签字的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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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签字过户房产证一般是无效的。 从物权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才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处分,包括过户。冒名签字的行为显然不是所有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种过户行为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从登记效力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房产过户进行了登记,但该登记是基于虚假的签字,并非真实的交易或处分行为,所以这种登记是错误的,不产生合法的物权变动效力。 从赔偿责任角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如果因为冒名签字过户导致真正的权利人遭受了损失,比如房屋被他人非法占有、处置等,冒名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如果冒名签字的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例如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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