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生儿重度缺氧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孩子出生时重度缺氧,我怀疑是医院的问题导致了这个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维权,是直接找医院理论,还是需要走什么法律程序?也不清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担心自己因为不懂而错过维权的时机。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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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新生儿重度缺氧医疗事故时,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会诊记录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患者家属可以依法要求医院提供这些资料。 接着,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这是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患者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医院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 最后,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医院仍然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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