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雇佣关系是否需要结算工时?
我之前帮人做了一些工作,当时没太说清楚是不是雇佣关系。现在工作做完了,对方觉得不存在雇佣关系,不想给我结算工时费用。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话,到底需不需要结算工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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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不存在雇佣关系是否需要结算工时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雇佣关系的概念。雇佣关系就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你去给一家小店铺打工,老板给你发工资,这就是典型的雇佣关系。 当不存在雇佣关系时,是否需要结算工时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双方构成了劳务关系,虽然和雇佣关系有区别,但本质上也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予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里的合同既包括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约定等形式。假如你和对方有关于劳务报酬和工时的约定,即便不是雇佣关系,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对方也应该根据你实际工作的工时来结算费用。例如,你临时帮人搬运货物,事先谈好了按小时计费,完成工作后对方就应该按约定支付。 要是双方既不存在雇佣关系,也构不成劳务关系,只是单纯的帮忙行为,一般就不存在结算工时费用的问题。比如你出于朋友情谊帮邻居做了点事,并没有任何报酬的约定,那通常就不用结算工时。但如果在帮忙过程中产生了合理的费用支出,根据公平原则,受益方可能需要给予适当补偿。 总之,判断是否需要结算工时不能仅仅依据是否存在雇佣关系,要综合考虑双方之间的约定、实际行为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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