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双方都是非机动车,对方主要责任,我方住院支付不起医疗费怎么办?
我和对方骑的都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认定对方主要责任。可我现在住院了,实在没钱支付后续医疗费了,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啊?我很发愁,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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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原理。当事故双方都是非机动车,并且对方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时,按照法律规定,对方需要根据其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从法律角度讲,对方有义务赔偿你因事故产生的医疗费。 如果遇到对方主要责任但你方支付不起医疗费的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向对方说明你的经济困难,要求对方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对方基于其责任,有义务配合解决医疗费的问题。 若与对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交警部门反映,请求交警部门介入调解。交警部门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事故的发生、对方的责任以及你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符合条件,你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为你指派律师,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法律程序上的问题。同时,一些医院也有针对经济困难患者的救助政策,你可以向医院咨询,看是否能申请缓交、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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