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期间应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我因为一些事被判处管制,不太明白在管制期间需要履行哪些义务。也不知道不履行这些义务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了解清楚,好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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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方法,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管制期间罪犯应履行的义务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这意味着罪犯在管制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要服从公安机关以及相关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他们的工作安排。 二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管制期间,为了保证刑罚的执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罪犯行使这些权利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例如,如果罪犯想要发表文章或者组织集会等活动,必须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 三是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罪犯需要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包括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这有助于执行机关及时了解罪犯的动态,掌握其改造情况。 四是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执行机关会对罪犯的会客进行一定的限制和规定,罪犯必须遵守这些规定。比如,可能会限制罪犯会见特定的人员,或者要求罪犯在会见他人时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备等。 五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罪犯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要迁居到其他地方,必须事先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就违反了管制期间的规定。 如果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管制,执行原判刑罚。因此,在管制期间,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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