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员工被裁有权要求赔偿吗?


在公司被收购,员工被裁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有权要求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公司的收购行为涉及到企业的重大变更。当公司被收购后进行裁员,其实质就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被收购属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范畴。如果公司符合上述裁员条件且履行了法定程序,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如果公司在裁员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比如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没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或者裁减人员方案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那么这种裁员行为就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综上所述,公司被收购员工被裁,员工一般有权要求赔偿。赔偿的形式可能是经济补偿,也可能是赔偿金,具体要根据公司裁员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