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保险人有哪些义务?


在车辆损失险中,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需要履行多方面的义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说明义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要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通俗来讲,就是保险公司得把保险合同里那些规定、要求、权利和义务等,清清楚楚地告诉投保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这就保障了投保人的知情权,让投保人能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做出决策。 其次是及时签单义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这就好比您买东西拿到的发票或者凭证一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是您和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关系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再者是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当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简单来说,就是您的车出了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事故,保险公司就得赔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另外,保险人还有保密义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能把您的一些个人信息随便告诉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八)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综上所述,车辆损失险保险人需要履行说明、及时签单、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以及保密等义务,这些义务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以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