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受到什么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我每天下班都要骑电动车回家,路上车多人多的,有点担心安全问题。想了解下,在下班途中,要是受到伤害了,哪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呢?心里有个底,也好做个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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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下班途中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上下班途中”,这个一般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比如你正常下班点是下午六点,六点半左右从单位出发回家,这个时间就属于合理下班时间;而回家的路线是你日常经常走的、符合常理的路线,也属于合理路线。 其次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在事故中,你承担的责任不是主要的。比如在交通事故中,经过交警部门认定,你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就符合这个条件。如果是你自己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事故,并且被认定为主要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是在下班途中因其他意外情况受伤,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比如自己不小心摔倒、被高空抛物砸伤等情况,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有明确限定的,就是上述所说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况。所以,在下班途中,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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