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前的地方归属权是谁的?


入户门前地方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部分就是我们自己家房子内部,是业主可以独立使用、支配的空间;而共有部分则是供全体业主或者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入户门前的地方是在房屋的套内面积范围内,也就是房产证上所标注的面积之内,那么这个区域的所有权归属于该房屋的业主。业主对这部分空间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比如有些房屋户型设计比较特殊,入户门内有一段专属的通道,这部分通常就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 然而,大多数情况下,入户门前的地方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像常见的楼道、电梯前室等,这些区域是供同一楼层或者整栋楼的业主共同使用的。业主们对共有部分享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同时也需要共同承担维护、管理等义务。物业服务企业通常会对这些共有部分进行日常的保洁、安保等管理工作,费用一般包含在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当中。 此外,如果涉及到开发商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入户门前区域的特殊约定,那么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归属和使用方式。例如,开发商可能将某一处入户门前的小花园特别约定给某一户业主使用,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需要明确写入合同中。总之,入户门前地方归属的判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