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金已支付,房东现在说不租给我该怎么办?

我租了个房子,已经把租金都付给房东了,结果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情况,是让房东把租金退给我,还是能要求房东继续把房子租给我呢?希望能了解下我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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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你已经支付了租金,而房东却表示不再将房屋出租给你时,从法律角度来看,你拥有相应的权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你支付租金之后,实际上你和房东之间已经形成了有效的租赁关系,这种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在你支付租金后表示不租给你,这显然违反了该条法律规定,属于违约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你有以下几种可行的解决方式: 第一种,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既然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已经成立,你有权要求房东按照最初的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你使用,并在租赁期限内保证房屋符合居住等用途。如果房东拒绝履行,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种,若你不想继续租赁该房屋,你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以和房东协商,要求其退还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你为寻找新的房屋而支出的费用等。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你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支付租金的凭证、与房东的聊天记录、租赁合同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你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如果与房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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