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未贴标签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经营一家小超市,有一些散装食品没来得及贴标签就摆上货架了,后来才发现。我挺担心会被处罚,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严重不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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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散装食品未贴标签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散装食品”是什么。简单来讲,散装食品就是没有预先进行定量包装,需要称重销售的食品,像一些散称的糖果、坚果等都属于散装食品。而标签呢,就像是食品的“身份证”,上面记录了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重要信息,能让消费者清楚地了解食品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如果违反了这一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也就是说,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散装食品未贴标签,会先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如果及时改正,把标签贴上,可能就不会有更严重的处罚了。但要是拒不改正,就会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特别严重,比如多次不改正或者因为未贴标签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等,那就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这对食品经营者来说影响就非常大了。所以,食品经营者一定要重视散装食品的标签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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