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借款利息问题该如何确定呢?

我之前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也没仔细说利息的事儿。现在这钱借出去挺长时间了,我就想问问这利息该怎么算。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在这种没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利息该怎么确定,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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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利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借款中,利息的确定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下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借款双方都是个人,且没有对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比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借条上没写利息,之后张三要求李四支付利息,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张三的诉求。其次,若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根据上述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例如,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3%,但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折算下来月息只有2%,那么超出的1%部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另外,如果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根据规定,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比如最初借款10万元,一年利息2万元,重新出具借条将12万元作为本金,但如果按照规定计算的本息之和超过了以10万元本金和法定利率计算的本息之和,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总之,个人借款利息的确定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约定情况来判断。在进行个人借款时,为避免纠纷,建议明确约定利息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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