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有哪些有关政策和规定?
我想参与集资建房,但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不知道集资建房的流程是怎样的,有什么条件限制,权益如何保障等。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政策,避免在参与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想知道具体都有哪些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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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政策和规定。 首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这意味着集资建房的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其次,在建设管理上,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一般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再者,关于产权方面,集资房的产权也有明确规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上市交易的规定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最后,对于违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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