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户消亡土地收回政策是怎样的?
我家有块地,现在家里人都不在了,成了整户消亡的情况。不知道这块地会不会被收回,想了解下整户消亡土地收回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需要做些什么,会不会有补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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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户消亡土地收回政策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等多方面的规定。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法律概念。农村土地承包主要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土地承包。当承包农户整户消亡时,土地的处理情况会根据不同土地性质有所不同。 对于农村的耕地和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当整户消亡时,由于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其土地通常会被发包方(一般是村集体)收回。因为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户这一主体存在的,主体消亡,承包关系也就终止了。 而对于林地,情况有所不同。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这是因为林地的收益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等特点。《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即使整户消亡,如果有继承人愿意继续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内是可以继续经营的。 对于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比如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这种承包方式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是因为这种承包方式更注重市场交易和经济效益,承包人的权益更具财产属性,所以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承包权益。 总的来说,整户消亡土地是否收回要根据土地的类型、承包方式等因素来确定。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农户或继承人可以与村集体等发包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执行情况,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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