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现在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我俩产生了分歧,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后像我们这种婚后购买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和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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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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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房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房屋在分割时遵循不同的规则。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在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仍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属于购买方个人。 其次,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再者,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一般来说,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确实是为了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并非赠与未成年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分割。 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又能减少矛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书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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