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收到的财产,离婚后该如何处理?


在探讨婚后一方收到的财产在离婚后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婚后一方收到的财产在离婚后的处理方式。 如果婚后一方收到的财产是通过继承或者受赠所得,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一方的父母立下遗嘱,明确表示自己的房产由该方一人继承,那么这套房产在离婚时就仍归该方所有。 要是没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归一方,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平均分配,或者考虑到一方在家庭中的付出较多等因素,适当多分一些。 如果婚后一方收到的财产是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等,这类财产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后一方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的财产,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还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比如,一方经营一家小店铺,在婚姻期间获得的盈利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和另一方进行分配。 总之,婚后一方收到的财产在离婚后的处理方式要根据财产的来源、性质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